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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省市有关要求,经校领导同意,现将我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外出报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,请务必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本通知所称“外出”是指离开十堰市;
二、工作日外出,需以电话或信息等形式向党政办主要负责人告知;
三、节假日外出,需要填写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表》(见下载专区)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18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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